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工业生产厂房工程预算定额》DBJD25-301-2023及地区基价的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价格改革,推动建设工程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价格,切实解决企业在工程计价中存在的困难,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价格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甘肃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条例》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甘肃省建设工程定额编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建价〔2023〕124号)等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工业生产厂房工程预算定额》DBJD25-301-2023 (以下简称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定额及地区基价与现行有关定额、基价及《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DBJD25-98-2022)配套执行。
三、本定额和地区基价与现行有关定额和基价不一致的地方,均按本定额及地区基价执行。
四、各相关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察觉缺陷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管理总站,以便补充完善。
五、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